法律
2025年河北公務員考試常識積累:瀆職罪
http://www.sbe22seoul.com 2024-08-26 來源:永岸公考
行測常識判斷考點范圍很廣,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經濟、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們長時間不間斷的積累。今天給大家帶來的常識相關考點是“瀆職罪”。
一、濫用職權罪(故意)。
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非法地行使本人職務范圍內的權力,或者超越其職權實施有關行為,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二、玩忽職守罪(過失)。
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三、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為。
刷題鞏固
1.(單選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違背法律授權的宗旨,超越職權范圍或者違反職權行使的程序,從而導致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應判處( )。
A.玩忽職守罪
B.濫用職權罪
C.徇私枉法罪
D.徇私舞弊罪
解析:
A項錯誤,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B項正確,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違背法律授權的宗旨,超越職權范圍或者違反職權行使的程序,從而導致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C項錯誤,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為。
D項錯誤,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和有關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權力,對明知是無罪的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故意顛倒黑白作枉法裁判;或者利用職務包庇、窩藏經濟犯罪分子等,隱瞞、掩飾其犯罪事實的行為。
故正確答案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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