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2025年河北公務員考試常識積累:刑法之緩刑
http://www.sbe22seoul.com 2024-04-01 來源:永岸公考
行測常識判斷考點范圍很廣,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經濟、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們長時間不間斷的積累。今天給大家帶來的常識相關考點是“刑法之緩刑”。
一、概念。
緩刑,屬于刑罰暫緩執行,即對原判刑罰附條件不執行的一種刑罰制度。
二、適用對象和條件。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且宣告緩刑不會對所居住社區產生重大的不良影響。
三、緩刑適用的特殊規定。
1、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適用緩刑)。
犯罪人具有上述條件,可以宣告緩刑。
2、犯罪主體具有上述1、2點,而且是不滿18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或者已滿75周歲的人,就應當宣告緩刑。
四、緩刑的考驗期。
1、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兩個月。
2、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舉例:
(1)一個人被判處拘役1個月,緩刑考驗期為2個月到1年。
(2)一個人被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考驗期為3個月到1年。
3、緩刑的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所謂判決確定之日,即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緩刑考驗期。
五、緩刑的法律后果。
1、緩刑考驗期限內,遵守相關規定,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2、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漏罪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3、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違反人民法院的禁制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遵守規定(了解):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4、此外,緩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即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
刷題鞏固
1、緩刑是指對被判處一定刑罰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內附條件的不執行所判刑罰的制度,是對刑罰暫緩執行。關于緩刑,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
A、張某被宣告緩刑,同時被判處罰金,罰金仍須執行
B、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其緩刑考驗期限為二年以上五年以下
C、王某為某黑社會犯罪集團的首犯,對其不適用緩刑
D、趙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又犯新罪,應當撤銷緩刑,按照累犯從重處罰
解析:
本題考查刑法。
A項正確,根據《刑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罰金為附加刑,因此仍需執行。
B項正確,根據《刑法》第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C項正確,根據《刑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D項錯誤,根據《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刑法》第六十九條為數罪并罰的相關規定,因此趙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又犯新罪的,應當撤銷假釋,實行數罪并罰,而不是按照累犯進行從重處罰。
本題為選非題,故正確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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